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,提高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水平,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标准,我站组织编制了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本导则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,原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导则(试行)》同时废止,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。
附件: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(试行).PDF
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
2023年2月27日
关于印发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导则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Copyright © 2020-2023 浙江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电话:0577-88757888 工信部备案号:浙ICP备2021003498号-1 地址: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中汇路81号瓯海总部经济园C2幢7楼